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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15-01-20
 山西大学位于具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前身山西大学堂创办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与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一道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新纪元。历经百年传承,学校形成了“求真至善、登崇俊良”的校训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校风,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了二十多万名优秀人才。

  百年铸英才,盛世续华章。改革开放后,山西大学伴随着我国科教兴国和高等教育崛起的良好机遇,掀开了新的发展篇章。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之一,迈上了国家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新平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87个本科专业和17个双学位专业,15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4个博士后流动站,另有5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学位点相对数量排在全国高校第25位。先后建设了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026人,高级职称教师1154人,荟萃了包括中科院院士、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专家近百人,
拥有国家级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等优秀团队。目前占地面积 2066 亩,办学条件优良,治学环境优雅,是省政府命名的“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学校正在筹划建设占地2500亩的新校区,为未来发展创造更加充足的办学空间。
  薪火相继,百年传承。山西大学正在乘风扬帆,紧紧抓住“提升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计划”的历史机遇,朝着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奋进。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学校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高层次人才支撑,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分类引进、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工作原则,突出“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

二、高层次人才

    (一)第一类别: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二)第二类别: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和特聘教授;国家“863”、“973”计划专家组成员;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第三类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兄弟省份学者计划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第四类别:国内“985”重点大学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突出成就的助理教授或资深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第五类别国内“985”重点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提名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海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研修两年以上且取得突出成就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海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高水平团队

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省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和省级高校创新团队等。

四、相关待遇

(一)学校按照“一人一议、一队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不少于下述标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引进团队提供人才建设费。

1、第一类别:理工科600万元,文科240万元。

2、第二类别:理工科360万元,文科120万元。

3、第三类别:理工科240万元,文科70万元。

4、第四类别:理工科60万元,文科25万元。

5、第五类别:理工科30万元,文科18万元。

团队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000万元;教育部创新团队理科2000万元,文科1000万元;省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600万元;省级高校创新团队理科600万元,文科300万元;国家级教学团队理科500万元,文科200万元。团队负责人的待遇根据其获得的最高学术荣誉,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结合其团队整体实力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二)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税前,含购房补贴)上岗后发放一半,剩余部分2年内予以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类别:100万元      2、第二类别:50万元

3、第三类别:35万元       4、第四类别:30万元

5、第五类别:25万元     

   (三)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岗位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类别:每年享受30万元的岗位津贴。

2、第二类别:每年享受20 万元的岗位津贴。

3、第三类别:前两年每年享受20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4、第四类别:前两年每年享受12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5、第五类别:前两年每年享受6.5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四)学校引进的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人才家属随调或帮助安排适当工作;引进人才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国家、山西省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五、工作流程

    (一)学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材料

    1、本人简历;

2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3、学历学位证书及任职证书证明材料(国外毕业博士应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4、科研成果及学术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述职报告(包括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等)。

(三)院所和人力资源处初审

   (四)学校专家组评议

(五)学校审批

(六)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编:030006

E-mailyhm@sxu.edu.cn  ssursh@yeah.net

联系电话: 0351-7010132  7010277

联系人:闫老师  钱老师